问题 | 尿毒症重疾险被拒赔,保险公司以继往不同为由是否公正?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有拒绝理赔的权利,但必须有充分的合理理由。如果保险公司以继往不同为理由拒赔,必须证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或者故意不报告已经患有尿毒症等疾病。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了自己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就没有理由以继往不同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或者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事实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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