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 (一)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二)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三)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四)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一、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 《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如下:1、 警械包括:手铐、脚镣、警棍、警哨、警绳、警戒带、多功能腰带、强光手电、应急灯、警用手壶、便携式无线报警器等;2、武器包括:手枪、冲锋枪、自动步枪、狙击步枪、班用机枪、子弹等;3、防暴防护器材包括:防暴枪、网枪、手掷催泪弹、盾牌、防火服、防弹头盔、防暴头盔、防弹背心、防刺背心、自卫喷雾器、防割手套、防沾染隔离服、急救包等。 二、假冒警车可能会受到的处罚是什么 1、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假冒警车的行为首先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假冒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对于公民来说,若是发现自己的同事、邻居等,实施了将自己的机动车改装车警车等的行为,可以带着证据向相关部门反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五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三)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四)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五)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 (六)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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