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空心村改造补偿政策 |
释义 | 征收农田和农用地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和用途有所不同,其中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5.3万元/亩,水田9万元/亩,菜田15万元/亩;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5.8万元/亩,水田9.9万元/亩,菜田15.6万元/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3.8万元/亩;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3.6万元/亩;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2.1万元/亩。 法律分析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拓展延伸 河南省推出的空心村改造激励计划 河南省推出的空心村改造激励计划旨在促进农村空心村的改造和发展。根据该计划,政府将提供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财政补贴、土地政策优惠、产权保护等,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空心村改造。此外,政府还将加大对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农民提高改造能力和创业意识。通过这一计划,河南省希望实现空心村的功能转型,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激励计划将为河南省的空心村改造提供有力支持,为农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结语 通过河南省推出的空心村改造激励计划,政府将提供财政补贴、土地政策优惠和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激励措施,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改造。此外,政府还将加大对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农民提高改造能力和创业意识。这一激励计划将为河南省的空心村改造注入新的活力,实现功能转型,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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