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颅内占位被认定为先天性,保险公司是否有义务告知投保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如果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不能正确评估风险,保险合同可以被撤销。但是,如果颅内占位被认定为先天性,而投保人在投保时并不知情,保险公司也无法得知,那么保险公司就不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投保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风险等事项; 2.《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公平原则,保险人不得有欺诈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金不得给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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