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有支付旅游定金并不等同于成立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主要合同,而定金合同是旅游合同的附属合同。定金合同在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旅游合同一般是当事人双方签字时成立。因此,当事人还需要订立书面的旅游合同。 法律分析 只有交付旅游定金,旅游合同才能算作成立。旅游合同是主合同,定金合同是旅游合同的附属合同。定金合同是在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而旅游合同一般是在当事人都签字后成立。因此,当事人还需要订立书面的旅游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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