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资银行调整业务范围需要申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银行调整业务范围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资料,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外资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资料,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一)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 (二)变更机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办公场所; (三)调整业务范围; (四)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东持股比例; (五)修改章程; (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外资银行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流程 1、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缴纳变更登记费用); 6、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7、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