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直接诉讼问题 |
释义 | 公司股东直接诉讼,一般指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董监高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或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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