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而且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名额应该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工作,与公司或公司经营者无重要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