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处理 |
释义 | 1、离婚后无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2、如果支付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可以协商减少给付。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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