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怎么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 |
释义 |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土地使用权概况。合同中应有专门条款写明商品房所占范围内的土地的取得方式、具体方位、面积、使用年限等状况以及土地使用证的批号。 2、房屋概况。此条款应写明预售商品房的项目名称、筑面积等内容。 3、房价款及定金。写明每建筑平方米的人民币售价,房价总额,以及预购交付的定金数额,还应写明汇入出售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4、交房。写明交付房屋的具体日期、地点。 5、过户手续、权属证件购办理。 6、违约责任。写明违约承担责任的方式及违约分的数额。 7、生效。写明合同自何时牛效,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等。 8、争议的解决方法。 二、怎么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条件的,商品房预购人可以转让该房产。值得注意的是,预购人与受让人签订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不需要重新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手续分为两种情况: 1、买受人一次性付款的办理程序:首先,买受人与受让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转让双方持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及有关的证件到预售登记的交易主管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市国土与房屋管理局审批。 第三、经交易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转让双方需缴纳相关税费。转让合同在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后,买受人所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 2、通过银行贷款预售转让的程序一般按如下方式办理:首先,开发商、银行、买受人、受让方应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要求转让所购房屋、解除贷款合同并经银行同意; 第二、开发商与原买受人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受让方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合同; 第三、办理预售合同登记的变更手续同上一所述;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开发商与贷款银行解除担保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