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离婚诉讼中,一般都是没有精神损失赔偿的,因为对于精神损失赔偿,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存在过错,符合法律上规定的可以要求进行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 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七)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