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要求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彩礼的情况如下: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一、婚前财产女方不返还是否合法 在领取结婚证以前支付的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男方一般不可以要回,但是有以下情况的,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彩礼可以要回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在一起生活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返还给男方彩礼; 2、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在离婚时也可以此为由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双方从未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在分手后,女方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返还给男方。 三、一方退婚彩礼应当怎么处理 有以下情况的,男方可以主张退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