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后彩礼要求 |
释义 | 彩礼归还的法律规定:未登记结婚男方可要求女方归还;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男方亦可要求归还;已登记且共同生活但彩礼导致男方困难,男方也可要求归还。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确定争议财产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第一,如果你们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二,如果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你们并未共同生活,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法院也应予以支持;如果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系婚前给付且确有证据可以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法院也会支持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要求。 相关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要求彩礼:合理维权还是过分索取? 离婚后女方要求彩礼的问题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一方面,支持者认为女方有权要求彩礼作为离婚后的经济补偿,尤其是在婚姻中承担了家庭责任和付出了努力的情况下。他们认为,彩礼的要求是合理的维权行为,有助于平衡离婚后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反对者则认为,离婚后的彩礼要求是过分索取,违背了离婚的原则和目的,可能导致不公平的财产分配。他们主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应该公平合理,不应该再涉及额外的经济要求。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要求彩礼的合理性仍然存在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争议财产的彩礼问题,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和支持。无论是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还是未办理,如果彩礼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并有证据证明,法院都会支持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请求。离婚后女方要求彩礼的问题引发了广泛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彩礼要求的合理性仍存在争议,需要平衡离婚后的经济利益和财产分配的公平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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