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券募集中应该载明事项有 |
释义 |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3,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 4,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6,债券担保情况;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7,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一、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有哪些区别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差异: 1、发行主体不同。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 2、发行条件不同。 3、发行程序不同。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核准。发行企业债券应当报有关部门审批。 4、法律依据不同。 公司债券在《公司法》中有专门一章的规定,同时《证券法》当中也有关于公司债券的规定,而企业债券主要是适用《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5、定价不同。 公司债券采用核准制,由证监会进行审核,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发行价;企业债券则是由发改委审核。 6、再次发行的限制不同。 二、持续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信息公开制度是指证券发行人及其他证券市场主体,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重大信息予以公开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作用在于保证投资者获得真实、充分的证券市场信息,在公平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有利于监督发行人,促使其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并有利于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减少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包括: 1.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依法公开发行股票,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依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法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3)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4.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1)公司概况;(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4)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过什么决议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根据相规定,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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