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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廊坊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主观:
    


    廊坊民政局结婚流程是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颁发结婚登记证书。关于廊坊民政局结婚流程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一、廊坊民政局同外国人结婚登记流程是什么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3.审查,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4.决定,经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5.送达,颁发结婚登记证书。二、廊坊民政局同外国人结婚登记办理条件内地居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三、廊坊民政局同外国人结婚登记办理材料1.外国人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照片4.外国人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领事机构出具的无配偶证明5.居民户口簿四、廊坊民政局同外国人结婚登记办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两个地区的人员结婚,那么可以到两方的任何一方的民政部门去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和外国人员办理结婚,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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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3: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