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有: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工程合同
    可以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有: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并拒绝修复;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等
    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三、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一)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任务;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二)承包人的法定解除权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14: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