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军人叛逃罪侵害的是国防安全秩序,而逃离部队罪侵害的是兵役秩序。 2、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必须逃亡到境外,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并不要求逃往境外。 3、主观方面,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仅有逃避服兵役的目的。 军人叛逃到境外的行为本身必然包含了逃离部队、逃避服兵役的行为。 因此在适用法律上,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军人叛逃罪论处,不能再定逃离部队罪实行数罪并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430条的规定: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