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出生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是证明孩子获得民事权利能力的、并且是证明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最有力度的证据之一。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具体的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的信息等,并且具有一定证明力度的书面材料,是长期有效的,并且还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