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调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对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轮式拖拉机等品目的补贴额测算比例进行调整;对高速水稻插秧机、电控螺旋式侧深施肥装置补贴额进行重新测算。二是调整省级累加补贴机具种类。2022年,省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只对新购置的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和用于集中育秧的钢架大棚等3类机具进行累加补贴。法律依据:《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