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人签收是否有效送达 |
释义 | 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委托的代收人或者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是可以的。 一、法院的判决书会用短信通知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的判决书不会用短信通知,是书面送达的。判决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给其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二、邮寄提交的法律规定 邮寄送达,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判决书律师可以代收吗 可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因此可以由诉讼代理律师代收;受送达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送交代收人签收,指定代收人为律师的可以代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的本人签收,邮政机构在受送达人提供的或确认的送达地址未能见到受送达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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