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传唤的性质 |
释义 | 法律分析:传唤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情形,是公安机关对于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角度来看,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50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 传唤。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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