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取消后,廉租房租金缴纳方式调整 |
释义 | 低保取消后,廉租房收费标准不因低保户身份而减免租金,所有居住廉租房的人都按合同规定标准收费。申请廉租房保障的程序包括书面申请、审核、公示和登记。 法律分析 低保取消了,廉租房按合同上规定标准收费,低保户和非低保户居住廉租房收费标准是一样的,不是低保户就可以减免租金的。因此取消低保后收费标准和你享受低保时的费用是一样的,所以按合同上规定标准收费。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结语 低保取消后,廉租房的收费标准将按合同规定执行,无论是低保户还是非低保户,居住廉租房的收费标准都是一样的,不再享受租金减免。因此,取消低保后,您所支付的费用与享受低保时的费用是一致的。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书面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经过审核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公开登记结果。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一条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八)其他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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