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入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 |
释义 | 购入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如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清洁基金收入减免。我国环保产业可分为环保技术与设备(产品)、环境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三部分。根据我国现行税制体系,我国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 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等。按照环保产业和税种分类,我国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内容如下: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对进口部分废气、废水治 理、污泥处理等重大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 免征增值税和关税,其中,涵盖17类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涉及烟气脱硝成套设备、湿式电除尘器等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废水治理设备,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企业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相关凭证从销项税额予以抵扣。在增值税方面,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垃圾、农林剩余物为燃料生产的热力或电力,以及以工业废气为原材料生产的电力、热力 享受即征即退100%优惠政策;综合利用废渣、工业污泥、废气生产的建筑材料、水泥、生物柴油等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优惠;自产自销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实行即征即退50%优惠;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废催化剂、电镀废弃物冶炼提纯等活动企业实行即征即退30%优惠。 环保税减免政策如下: 1、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2、对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 3、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综上所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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