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电梯坏了,应该由业主进行分担。小区电梯是业主共有的设备和工具,属于业主所有。按照规定,所有电梯必须有电梯维修保养公司进行日常保养,保证排除电梯故障,或者出现故障及时解决。而物业管理部门受业主委托管理物业环境,因此,物业对电梯日常维护和管理负有责任。 但是,一旦电梯出现故障,需要更换零部件或者大型维修所涉及的费用,则应由业主承担。实际上,出现需要大笔资金的时候,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动用住宅维修基金来进行电梯的大修或者改造。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