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教学将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
释义 | 该段内容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违反规定者将面临撤销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处罚。此外,申办办学许可证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包括举办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教师数量不少于规定要求、具有稳定的办学资金等。 法律分析 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撤销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拓展资料】 二、办学许可证要怎么才能办理 申办办学许可证首先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要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办学内容相对应的专业优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教师。培训机构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要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聘请外籍教师应有有关部门的准入和资格认定证件。 3、办学场所。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符合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办公设施,其培训机构资产须经评估并过户到机构名下。 4、办学资金。要有稳定的办学资金在,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其中租赁校舍办学的注册资金的50%存入教育行政部门指定账户,资金使用由教育行政部门监管。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没有拿到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办学的,不仅会被没收违法所得,甚至会对直接负责人进行依法处罚,而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请积极联系法律相关人员帮忙进行处理,好也提供法律相关人员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撤销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措施。申办办学许可证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包括举办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教师数量不少于规定要求、具有稳定的办学资金等。若未办理办学许可证而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建议在申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时,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六十条 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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