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认定对方全责的,应由全责方承担所有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责任认定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则对方应当赔偿当事人方全部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先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规则解决。对于保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连带责任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