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权人起诉的时候,可以把夫妻双方都列为被告,要求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是,在起诉的时候,债权人需要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而言,要么有夫妻双方签字认可的债务,要么是能够证明,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否则,只能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