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证据可以认定出轨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邮件; (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众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一、什么样的聊天记录能算出轨证据 聊天记录算出轨证据如下: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5、录音,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 二、该如何收集婚外情证据 收集婚外情证据具体如下: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异性的书面材料; 2、展示各种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与异性亲密关系的照片; 3、录音录像等可以证明婚外情的视听资料; 4、手机短信; 5、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在现实生活中,通过qq、msn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中的通讯信件发现,夫妻之间存在大量婚外情,但这些证据也存在保存困难、稳定性差、无法证明发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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