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里到公司有权不续签合同吗 |
释义 | 孕期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但是公司必须等待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后,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不续签不违法,合同期限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一、孕期女工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聘吗 对于孕期女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特殊的保护,在第四十二条中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除劳动合同,其中本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均没涉及的孕期女职工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形。因此如果孕期女职工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依照公司的规章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辞退处理。 二、无效合同都包括什么类型 休产假时劳动合同到期,自然延伸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三、公司解散孕妇三期赔偿 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具体协商后确定;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如果这些是客观事实,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无法得到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支付标准,依据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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