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下: 1、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