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可以拆开使用的吗 |
释义 | 组合注册商标是指由文字、拼音、字母、图形、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等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要素组合注册的商标;在实际使用时,如果只使用其中一部分内容,那么这个拆开的部分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就有明显差别,相当于构成了一个新的商标,因此,使用中不得标注商标注册标记,就不能使用。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