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处理 |
释义 |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方式: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若其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一、股东撤回出资的后果是什么 股东撤回出资是不能随意撤回投资的,否则就会有抽逃出资的后果。具体的后果有: 第一、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且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抽逃出资的行政责任:公司成立后,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三、抽逃出资的刑事责任:对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构成吸收资金罪吗 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的,只要其行为符合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则还是会构成该罪,对于补齐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处理,对犯罪分子予以从轻处罚。行为人构成抽逃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呀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所涉及的责任形式来确定,具体如下: 1、民事责任的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不仅需要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还要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的承担: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刑事责任的承担:目前我国刑法在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方面规定了两条罪名,一是虚报注册资本罪,二是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涉嫌这两种罪名,具体按照量刑标准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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