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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
释义
    并没有规定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之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一、公司股东未出资可以转让股权吗
    可以转让。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届满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此时,即使股东转让股权,也不构成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已将股东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包括出资义务。因此,股东无需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亦不需对公司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二、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处理股权转让纠纷: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股东未实际出资股东能转让股权吗
    股东未实际出资可以转让股权,法律并未规定未实际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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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7: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