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一、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然后,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股东在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二、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可以增加 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增加的。 公司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企业增资的资金或者由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公司增资的,应当向工商局办理相应的手续,公司注册资本为货币性增资的,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工商联将指定一家银行开户。公司开户后,将增加的币种输入,然后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报送工商银行。如果是无形资产增资,先找评估公司写评估报告,再找会计师事务所写验资报告和财产转让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99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