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首先应审查该员工擅自离职是否构成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的条件。若是,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次,该员工擅自离职是否有公司的过错在,即公司是否未按时支付该员工的工资或未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公司存在上述过错导致该员工"离职“,那么应当承担责任的系公司而不是该员工。公司应尽早付清拖欠的工资。当然,员工未经许可带走公司笔记本电脑和借款未还也有一定过错。如果公司无过错,该员工确实单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未经许可带走公司笔记本电脑和借款未还,公司可以选择1、通过劳动仲裁与该员工解除合同,请其返还财物;2、对于其带走笔记本电脑和借款的行为可以报警,但是若报警可能上升到侵占公司财物等涉刑,不建议现在采取如此极端手段。但公司可以对该员工予以警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