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公告费用谁出 |
释义 | 劳动仲裁胜了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实践中大致包括以下情况:1、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同时,亦考虑到仲裁庭对当事人仲裁请求的满足程度、责任划分及其它因素,由当事人分摊仲裁费用。2、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调解过程中当庭或庭外达成和解时,仲裁费用将由双方当事人按其达成的和解协议分担。若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未对仲裁费用作出约定,仲裁庭将按当事人各承担50%的比例进行裁定。3、仲裁庭还可以对预付仲裁费的一方当事人裁定由另一方当事人对其垫付费用进行部分或全部补偿。 一、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1、和解 在发生劳资争议时,务工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协助,或者第三方一起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 当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是其中一方不愿协商,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的,可以向调解组织来申请调解。 那么,调解组织有哪些呢?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也可以是在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成功的,也要签署调解协议。 3、仲裁 但是对于其中一方不愿调解、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却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那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首先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交书面仲裁申请,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认为是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至少要有一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庭通过要求当事人提供充分证据,开庭询问当事人双方,并且要有笔录员进行笔录,笔录最后由仲裁员、笔录人员、当事人双方签名或者盖章 最后仲裁庭的裁决结果,要书面公布宣读,当事人双方都要遵守。 4、诉讼 但是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可以就该劳资争议事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庭开庭审理程序是如何的 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反请求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 2、开庭通知。仲裁庭组成后,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开庭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根据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若各方当事人均要求公开审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应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案外人未经仲裁庭允许不能旁听。 各方当事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开庭审理。若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开庭,仲裁庭可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4、调解。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主持调解;仲裁庭征得双方同意后,也可以主动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仲裁庭则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双方撤案。若调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其后得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程序过程中发表过的、提出过的、建议过的、承认过的以及愿意接受过的或否定过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其请求、答辩及、或反请求的依据。 5、裁决及其效力。仲裁裁决依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是终局的,对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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