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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房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计算?
释义
    卖房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营业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营业税;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2)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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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