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个人购买的保险可不参与分配,婚后共同购买的保险可分割现金,方法有退保和变更投保人。夫妻双方可自行转让保单,但必须补偿对方现金价值的一半。第一种是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配。第二种则是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夫妻,则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偿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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