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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提供补偿?
释义
    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一般无补偿,但用人单位存在违约行为时需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工资或社保费等情况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单位解除合同需补偿,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无法工作的劳动者,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法律分析
    一、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
    1、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没有补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给劳动者相应补偿的。如: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结语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无补偿,但用人单位存在未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缴纳社保费等情形时,应提供相应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应提供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补助费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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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