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的使用年限多长时间? |
释义 | 商标的使用年限多长时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以上得知商标的适用年限为10年,商标持有者可以无限续展。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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