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济合同必备的要素有: 1、订立合同,应当有两方以上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2、合同成交物,可以是实物和货币,也可以是劳务和工程项目; 3、价款或酬金; 4、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是民事主体之间为实现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凡是依法签订的各种经济合同,都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合同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经济合同按性质分,有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台同、保险合同、供用电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经济合同按形式分,有条款合同和表格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