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由食堂法人承担责任,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四条 无证经营餐饮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