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纳税所得额意思如下: 1、纳税所得额通常是按照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 2、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 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计税工资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综上所述,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扣损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