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探望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
释义
    探望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各方仍要承担和享有对子女抚养、教育、关心成长、探望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权利的法定行为,受法律的保护。
    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并非仅仅是对子女的看望,还应包括对子女的爱护、保护、教育等各方面,表现在对子女生活上的照顾以及学习、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一旦发生探望权利纠纷时,首先的救济方式应当是相互协商,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
    《民法典》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
    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
    综上所述,探望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尤其对于孩子的未来健康成长而言,为了避免“二次伤害”,在一些情形下是可以中止父母行使探望权的,如果在处理孩子探望权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疑难问题,不妨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凭借多年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给予最大的帮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