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为被告辩护?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为被告辩护并不容易,但也不是没有希望。被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证据不足、证据链不完整、证据推论不严密、证据来源不可靠、证据不公正等方面进行辩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被告人有权对控辩双方的证据提出质证,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法庭应当组织对控辩双方的证据进行质证,并让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互相辩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法庭根据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的综合评价,认定事实。”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刑事案件证据的采信,以证据能否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案件事实为标准。”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当事人对对方的证据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质证或者辩论。”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应当进行审查。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该案有关的证据是否充分等问题,有权要求当事人予以说明。”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应当以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和其他相互关系等为基础。” 总之,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被告可以通过质证、辩论、证据审查等方式为自己辩护,争取案件的公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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