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肠癌保险可否因为不慎遗漏信息而被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如果投保人不慎遗漏重要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如果保险公司在核保环节未尽审慎义务,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约。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及其附件、保险单、投保单、索赔申请书等相关证据材料。 在投保时,投保人应该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病史等相关信息,如果不慎遗漏,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同时也要求保险公司在核保环节认真审慎,确保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避免违约纠纷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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