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结肠癌,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客户的健康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告知客户,但客户故意隐瞒病史,导致事后出险被拒赔,保险公司不具有欺诈行为。但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进行详细的调查,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导致客户出险后被拒赔,就可能存在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前告知被保险人有关投保的事项,并就被保险人提出的询问详细解答。 2.《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当认真审查被保险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如发现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虚构重要情况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十条:业务人员在代表单位订立合同时未经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人员批准,合同不发生效力,单位可以追究业务人员的违约责任。 4.《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诚信、公平原则。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结肠癌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客户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告知客户,而客户隐瞒了病史,导致被拒赔,保险公司不具有欺诈行为;但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进行详细的调查,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导致客户出险后被拒赔,就可能存在欺诈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