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对竞争对手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商业行为。如果遇到不正当竞争,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维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以下行为: 1.虚假宣传,包括虚假宣传商品的质量、性能、规格、产地等; 2.不正当比较,包括与竞争对手比较而引起误解的比较,以及不公正地贬低竞争对手的比较; 3.混淆和抄袭,包括混淆商品来源、冒用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商号、包装、装潢等; 4.恶意诋毁,包括搞垮竞争对手的商誉、诋毁商业信誉等不公正的商业行为; 5.非法扰乱市场秩序,包括恶意破坏市场、组织、架空交易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五条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 禁止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虚假宣传。 (二)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三)贬低或者诋毁他人商品或者商业信誉。 (四)恶意抄袭他人的企业名称、商品名称或者包装装潢,以及搭便车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的行为。 (五)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或者利用商业秘密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的行为。 (六)其他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