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哪种小产权房可买 |
释义 | 一、为了集体利益 一般来说,开发小产权房必须建立在集体利益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如果只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那么这种小产权房将很难长期存在。 在通常情况下,在为了集体利益的前提上,开发商建设小产权房还必须先取得当地村委会的同意,并签订协议。如果未取得当地村委会同意,就私自开发,那就等着被拆除吧! 二、同一村集体内部转让 大家都该知道,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小产权房只允许在同一村集体内部进行转让流通。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将小产权房卖给该村集体以外的人,尤其是城市户口的人,那么即便签了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 因此,也就是说,若是想安全且合法的购买小产权房,购房者你还是要看看自己是否属于村内集体内部的一员吧。若是因为贪图便宜而忽略种种风险,那么“钱房两全”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三、已成规模化 根据“法不责众”的原则,一旦小产权房已成规模化,那么国家也就无法轻易拆除了,否则就会造成社会恐慌。因此,买小产权房最好买已成规模化的,别买单独的房子,最起码不会轻易拆除,而且这样一来,对购房者而言也能够有所保障。 四、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通常情况下,小产权房是不允许出售给该村集体以外的人员的,但如果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那么该购房合同就有效了。当然了,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很难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 除非购房者你是特殊人群,特殊情况,从而获得特殊的批准。自然的,这也是比较难的一件事情。 五、不影响当地城市规划 目前,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许多农村都面临这拆迁的问题。因此,如果你要买小产权房,最好先了解一下当地的城市规划,在不影响当地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慎重购买小产权房,否则刚买完就可能被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有什么区别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区别有: 1、大产权房有五证,受法律保护,有完整产权。小产权,没有五证,不受法律保护,只有部分产权。 2、大产权拆迁有补偿,小产权房则不一定有。 3、小产权房屋质量没有保障,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4、小产权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即不能设定抵押或上市交易。 什么是小产权和大产权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将开发商开发销售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一定的争议,限制流通,只能转给同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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