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经过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转换职业的,可以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但是,具体可以报销哪些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工伤职工在经过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转换职业的,应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工伤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的费用,由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总之,工伤职工需要申请职业转换的,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由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具体可咨询所在地的社保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报销范围。 |